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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政策,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捷的住房贷款服务。在宁波,职工不仅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还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还贷。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宁波公积金贷款提取余额和还贷的具体流程。
一、提取公积金余额的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二、提取公积金余额所需材料
1.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根据提取原因,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发票、借款合同等;
4. 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信(如需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三、提取公积金余额流程
1. 职工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单位审核通过后,将材料提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
3.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出具提取凭证;
4. 职工持提取凭证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四、公积金还贷提取
1. 贷款未清偿前,职工可实行一年一取,且对月提取;
2. 提取金额以当年还款本息之和为限,累计不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3. 提取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
-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商业性贷款或组合贷款)。
五、公积金还贷提取流程
1. 职工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单位审核通过后,将材料提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
3.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出具提取凭证;
4. 职工持提取凭证到指定银行办理还贷手续。
六、注意事项
1. 提取公积金还贷时,距离上次提取间隔不得少于一年;
2.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已还款额且不超过剩余贷款余额;
3. 职工及其配偶提取金额累计不得超过贷款总额。
通过以上流程,您就可以轻松提取宁波公积金余额并用于还贷,享受便捷的住房金融服务。如果您在提取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所在单位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