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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我国的一项重要住房保障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在离职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在宁波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一、身份证明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职工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身份证过期,可以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职工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三、借记卡
职工需要提供宁波市内任意一家银行(如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邮储、浦发、宁波银行、鄞州银行等)的借记卡。
四、离职证明
职工需要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如离职证明或失业、下岗证等。
五、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职工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例如: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等证明材料。
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需要提供贷款合同及还款流水。
3. 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要提供街道社区开具的困难证明。
4. 职工死亡的,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和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
六、提取流程
1. 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后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将提取款项划转到职工提供的借记卡内。
综上,离职后在宁波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需要准备身份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借记卡、离职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具体提取流程请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和单位通知进行操作。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