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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的离职人员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以下是关于宁波离职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条件和流程。
一、提取条件
1.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宁波市。
- 职工工作调动并且户口迁出宁波市。
- 职工出国定居。
2.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 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 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二、所需材料
1. 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2.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3. 借记卡:提供宁波市内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邮储、浦发、宁波银行、鄞州银行的借记卡。
4.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原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5. 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如需提供,应由街道社区开具。
三、办理流程
1. 提取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宁波市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或服务网点提出申请。
2. 工作人员审核资料,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不符合规定的,管理中心不予办理。
3. 需要核实的,管理中心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提取人。
四、注意事项
1. 符合条件的提取人需在离职后及时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以免影响提取进度。
2. 提供的材料需真实、完整、有效,如有虚假材料,可能会影响提取结果。
3. 关注“宁波本地宝”公众号,可了解公积金查询、缴存、贷款、补缴等材料流程,以及下载公积金提取表格。
总之,宁波离职人员在进行公积金提取时,需满足相应条件,并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办理流程进行操作。只要符合规定,就能顺利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