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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一览



随着生活成本的不断上升,住房公积金成为了许多职工缓解购房压力的重要途径。在宁波,离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并不复杂,但需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材料。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的具体材料。


一、基本材料


1.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此表需由职工本人填写,并由原单位加盖公章确认。


2. 申请人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过期,需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3. 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原单位出具,证明职工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二、其他材料


1. 购房合同、房产证:若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需提供购房合同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还款证明:若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需提供银行开具的还贷明细合同及复印件。


3. 收入证明:如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需提供收入证明。


4. 低保证明:如提取公积金用于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需提供低保证明。


5. 突发事件证明:如遇到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失业证明:如提取公积金条件为连续失业两年以上,需提供失业证明。


7. 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证明:如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需提供相应证明。


三、注意事项


1. 提取公积金需本人亲自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 夫妻双方共同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证明夫妻关系。


3. 提交材料需使用A4纸复印,并确保材料清晰。


4. 提交的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可能影响提取进度。


总之,宁波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材料准备相对简单,只需按照规定提供相应证明即可。在办理过程中,务必注意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确保顺利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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